党的十八大以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对首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繁荣群众戏剧创作,创建高水平群众戏剧活动的交流展示平台,推动全民艺术普及,让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京华大地形成生动实践。北京市将继续开展2020年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之“戏聚北京”全市群众戏剧、戏曲票友大赛活动。

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戏曲票友、戏剧作品,公告如下:

组织首都各界群众以编创和演出北京地区流布的主要戏曲剧种和主要戏剧剧种的形式,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人民群众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热情,鼓励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新形态。丰富全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群众戏剧的创作生产,吸引众多的群众参与戏剧、戏曲活动,让党的创新理论、群众的生活实践,以戏剧、戏曲的表演形式“飞入寻常百姓家”。实现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戏聚北京”群众戏剧、戏曲票友大赛系列活动于2020年9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展开。本次“戏聚北京”共分为三项活动,分别为:

(一) 北京市戏曲小票友京剧大赛

(二)北京市群众戏剧、短剧作品大赛

(三)北京市戏剧类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一)时间安排

1、北京市戏曲小票友京剧大赛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0月25日

比赛时间:2020年11月中旬(待定)

2、北京市群众戏剧、短剧作品大赛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0月25日

比赛时间:2020年11月中旬(待定)

3、北京市戏剧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1月20日

评选时间:2020年12月(待定)

(二)奖项安排

1、北京市戏曲小票友京剧大赛将评出:一等奖10名,授予“十小名票”荣誉称号,二等奖、三等奖、个人优秀组织工作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园丁”奖。

2、北京市群众戏剧、短剧作品大赛将评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最佳创作奖若干,最佳风采奖若干,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辅导老师,颁发“优秀园丁”奖

3、北京市戏剧原创作品专场评选评出的优秀作品将作为北京市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群星奖的备选节目,提供打磨加工和巡演的机会。

(三)宣传安排

1、中心将利用全媒体方式广泛发布活动公告,进行活动的预热宣传。

2、各项比赛时,将邀请人民日报、中国文化报、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电台、北京电视台、国家公共文化云、千龙网、首都之窗、北广传媒城市电视以及腾讯、今日头条等媒体以新闻、专题的形式进行宣传。

3、各区利用自有数字平台、媒体,加强宣传报道。

(一)北京市戏曲小票友京剧大赛

1、年龄在5周岁至17周岁的青少年,不论性别、民族、国籍,热爱京剧艺术,有一定演唱艺术水平,均以个人报名参赛。

2、京剧戏校在册正式学员、享受待遇的专业京剧院团的少年演(学)员的小票友谢绝参赛。

3、各单位在本区通过选拔后,推荐报送参加选手10人。

4、报名参赛的青少年,须彩唱京剧传统戏、新编历史戏或京剧现代戏的一个唱段。演唱时长4至8分钟。

5、复赛、决赛选手的乐队、道具、化妆、服装、助演自行解决。

(二)北京市群众戏剧、短剧作品大赛

1、征集范围:大赛分为成人组和青少年组两个组别,年龄在5周岁至17周岁的青少年参加青少年组,年龄在18周岁至70周岁的群众参加成人组,不论性别、民族、国籍,热爱戏剧艺术,有一定表演艺术水平,均可报名参赛。

2、作品类别:本次大赛经典作品和原创作品均可,原创或改编移植的戏剧及短剧(含话剧、歌舞剧、舞台剧、音乐剧、儿童剧等)均可参赛。

3、时长要求:时长要求:10-30分钟

4、作品要求:原创作品与经典作品均可报名参赛,原创作品作品必须符合主流意识形态以及当代主流价值观,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真、善、美,体现积极向上的社会认知,并在创作手法上勇于创新,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创新文化,反映“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的作品优先入选。

5、演出剧本应无版权争议,原创或改编的剧本均可。报名剧社需标明剧本版权所属情况,对剧本有合法版权。改编剧目(含电影和小说等对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的改编)需在报名表中标明。(作品需能现场表演)

(三)北京市戏剧类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1、征集范围

评选对象包括由群众文化工作者和广大群众创作、编导和表演的戏剧类文艺作品。除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各类院团(包括民营)在职演员和艺术专业院校在校教师、学生之外,均可参加作品的创作、编导和表演。同时为参加“群星奖”选拔原创作品。

2、参选要求

(1)作品应于2018年3月以后创作,经常参与公益性演出,并获得群众广泛好评。(参赛作品以剧本、演出录像形式报送)

(2)戏剧作品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3)作品要求:以传承发展源远流长的古都文化、丰富厚重的红色文化、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蓬勃兴起的创新文化为创作主题。例如: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宣传民法典、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展现抗疫精神、基层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故事等为创作方向的作品。

3、评奖标准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2)讲述百姓故事,反映多彩生活,注重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和时代特征。

(3)作品主题鲜明,生动质朴,表演技巧娴熟,表现手法创新,形式丰富多样,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突出群众文艺特色,坚持群众原创,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提倡小投入、小制作,有生活、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适合基层演出和交流推广。

(5)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