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影像北京”评选结果公示(美术、书法、新年画、篆刻)
2026年“影像北京”评选活动已经结束。经评选委员会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文化馆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交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北京市文化馆培训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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