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开办费——功能房间分采设备(阅览室)遴选采购公告

时间: 2025-11-10 浏览数 331 点赞数 0 收藏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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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化馆就文化馆开办费——功能房间分采设备(阅览室)项目进行遴选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遴选响应。


一、项目名称:文化馆开办费——功能房间分采设备(阅览室)


二、项目编号:11000023T000002061306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拟选一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阅览室相关设备及阅览室软装装饰,设备包含一体式馆员工作站、RFID 图书安全门、还书箱、自助借还机、电脑、图书杀菌机、图书查询机、电子图书阅读机等功能设备;以及智能安防门禁管理系统。同时,需按采购人要求采购阅览室环境布置相关内容,配置物品包含但不限于照明系统、软装装饰、收纳设施、降噪设施、电器辅助设备等。

(二)预算金额:20.5073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0.5073万元。

(三)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后,接甲方要求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进场;软装方案经甲方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装饰工作。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具体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 遴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六、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3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

(获取遴选文件时务必须由拟派的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注意:获取遴选文件时务必须由拟派的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申请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未取得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应答。


七、遴选响应:

(一)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20第二会议室。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楠、王琛、马瑞芳、刘凯南、吴茹群、张运楠、王菲菲

电话:010-52474969

电子邮箱:zkxjbj@163.com

 

 

北京市文化馆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