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馆运维及配套完善-库房租用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北京市文化馆就市文化馆运维及配套完善-库房租用项目进行遴选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遴选响应。
一、项目名称:市文化馆运维及配套完善-库房租用
二、项目编号:11000024T000002867136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北京市文化馆(北京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是北京市政府设立的专门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及群众文化艺术工作的事业机构,因馆内库房空间有限,需要租赁库房存放固定资产,库房面积应不小于500平。
(二)预算金额:22.557万元
(三)实施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单位应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
(一)参选单位提供的存储库房,应具有足够的独立存储空间,符合区域自锁要求。存储场地距离采购人办公地点不超过50公里,自有场地须提供权属证明;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
(二)参选单位提供的存储库房,应远离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生的地段,远离河流,地势不得处于低洼地带,周边公共交通方便、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较完备等。
(三)参选单位提供的存储库房,房内不得设置明火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库房结构宜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制作。
(四)除资产存储外,还应考虑采购方临时查阅和清点资料的办公用房,便于采购人工作人员查阅资料等。查阅环境应安静,配备制冷和采暖装置,便于在暑季和冬季工作。
(五)涉及原库房内物品搬迁工作由中选单位全流程负责,具体包括整理、装车、运输、卸车、上架、摆放等全过程工作,采购方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参加项目服务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获取遴选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甲1号
(获取遴选文件时务必须由拟派的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要求加盖公章)
注意:获取遴选文件时务必须由拟派的授权代表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以上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申请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
未取得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应答。
七、遴选响应:
(一)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甲1号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15313700037
电子邮箱:bjswhgcgb@163.com
北京市文化馆
2025年12月4日